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经费监督职权,对学院工会会员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政策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
二、代表全体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协助学院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学院工会认真贯彻、执行财经纪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
四、审查学院工会的财务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学院工会的工作需要。
五、监督学院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挥帐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六、经费审查工作要随时进行,每年的工会收支情况要当年进行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以书面形式通知学院工会委员会。
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学院工会经费收入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以保证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
八、每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在下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做经费审查报告。
九、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私分钱物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现象做斗争,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十、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