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职院工〔2016〕4号
关于征集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各基层分工会:
学院拟于3月下旬召开第二届四次教代会暨工代会(简称“双代会”),为了做好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要求: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向代表大会提交合乎规范的、经提案工作小组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意见和建议。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以保证提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提案人
提案由一人正式代表提出后,须有3人以上教职工附议。提案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代表团的团长作为提案人,需有该代表团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附议。提案人、附议人需亲笔签名。
三、立案原则:
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符合学院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涉及广大教职工利益;对有争议的提案,提交大会主席团确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立案原则的提案作为建议处理。
四、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一事一议,切忌一案多事。
2.提案应在统一的提案表上书写(见附件,自行下载),允许另附页补充。
3.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案由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解决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4.提案内容必须电脑打印,符合规范。
5.每个提案人都必须在提案表上亲笔签名。
五、提案时间
请各基层分工会把提案表收齐汇总后,于3月5日前纸质材料送交学院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ygh7659323)。
希望各基层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位代表结合我院实际,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就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就广大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调查、分析,集思广益,提出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本次大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upload/15/201601/25/201601251520455627.doc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