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梦˙湄园情”教职工十佳歌手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15:43:55 被阅览数:4650 来源:院工会 作者:黄爱美
内容摘要: 关于举办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梦˙湄园情”教职工十佳歌手比赛的通知各分工会:为深入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福建省第五届高校艺术节关于开展师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要求,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展现我院教职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教师课余文化生活,铸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

关于举办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梦˙湄园情”教职工十佳歌手比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福建省第五届高校艺术节关于开展师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要求,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展现我院教职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教师课余文化生活,铸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精品,营造高校高雅艺术氛围,发现声乐艺术新秀,筹办教职工合唱团,经研究举办我院2018年教职工十佳歌手比赛。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4

二、报名要求:

各分工会报2名以上,并在114日之前把加盖公章的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梦˙湄园情”教职工十佳歌手比赛报名表以纸质的方式报送学院工会,同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到邮箱:fzb1992@163.comygh7659323@163.com  

三、比赛时间:比赛分初赛与决赛。

初赛:2018116日下午3:0017号楼201

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分细则:

比赛采用100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该歌手的最后得分(保留三位小数)。

项目

评分标准分类

分值比例

演唱技能

音准、节奏准确;吐字清楚;乐感良好,音色有特性且有质感,能够较完整的表达歌曲内涵等。

50%

舞台形象

具有良好的舞台表现力,演唱能够引起观众的共鸣。

30%

其他表现

着装举止得体、外型气质、特色表演等

20%

 

总分

100

五、参赛要求:

1.曲目自选一首(中国作品)

    2.伴奏自备

    3.服装得体

六、奖项设置

按照评分标准评选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若干名,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梦˙湄园情”教工声乐比赛报名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梦˙湄园情”

教职工十佳歌手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参赛曲目

备注

 

 

 

 

 

 

 

 

 

 

 

 

 

 

 

 

 

 

 

 

 

 

 

 

 

 

 

 

 

 

 

 

 

 

 

 

 

 

 

 

 

 

 

 

 

 

 

 

 

 

 

 

 

 

 

/upload/15/201712/29/201712291543444512.doc
上一篇:下一篇: